紐約市市長白思豪及紐約市警察局局長今日宣布,加強執(zhí)法及取締市內(nèi)駕駛無牌電動單車。明年起,NYPD將成立專責部門,培訓警員處理相關案件時,直接向使用電動單車的餐廳發(fā)出告票。白思豪表示,希望政策能由上而下阻嚇餐廳東主,減少違法使用電動單車。
無牌電動單車是紐約市無數(shù)華人、西班牙裔“外賣仔”賴以維生的工具,惟時常發(fā)生交通意外。白思豪及紐約市警察局局長奧尼爾宣布,警隊明年1月成立專責電動單車部門,培訓及教育警員直接向容許員工使用電動單車的餐廳檢控,首次罰款100元,其后每次罰款增加至200元,冀阻嚇餐廳使用電動單車情況。
當局強調(diào),新政策下警員會繼續(xù)向駕駛電動單車、特別是危險駕駛者發(fā)出告票,當局年初至今已發(fā)出近1,800張告票,同時已充公無牌電動單車達923架,較去年同期的341架,大增超過一倍。白思豪指,紐約市不容許使用電動單車,他認為取締此違法情況,需要由上而下著手,故餐廳東主亦不能逃避法律責任。